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关于建筑计划概要书和建筑物台帐等记载事项证明
向导号码:0001-0476
关于建筑计划概要书和建筑物台帐等记载事项证明
进行了建筑基准法规定的建筑确认和完成检查等手续的建筑物,可以在建筑物所在所管的特定行政厅(府内18特定行政厅)交付以下文件。
(1)所管的特定行政厅是指…请从下面的参考链接(1)中确认。
(2)文件之一......“建筑计划概要书”及“处分等概要书”
☆详情请参照以下参考链接(2)。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所管的特定行政厅提供备置、公众阅览的文件中,记载了建筑物的建筑主、建筑地点、高度、地基、建筑、延地板的各面积等概要、建筑物的位置、配置(图示)、完成检查等履历的文件。
(3)文件之二......“建筑物台帐等记载事项证明”
☆详情请参照以下参考链接(3)。
进行了建筑基准法规定的建筑确认等手续的建筑物,由确认机关(特定行政厅和民间确认检查机关)向该建筑主发行确认完毕证和完成检查完毕证,但是不能再发行发行的证书。
因此,代替重新发行证书,进行通过知事公章证明所管特定行政厅整备的台帐(记载了建筑确认和完成检查手续的履历的台帐)的记载事项的行政服务。
咨询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调整组
电话号码06-6210-9720、06-6210-9721
传真号码06-6210-9719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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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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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需要费用。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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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等
费用的支付方法
费用的支付方法如下:
带现金
也可以用信用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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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也可以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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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工作日9点30分到12点00分
从13点00分到17点00分(17点窗口会关闭,请提前留出富余时间来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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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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