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预定数量等的报告(府中央批发市场)

向导号码:0000-1081

实施指南

(1) 批发商必须向知事报告每天批发的各个品种的批发预定数量以及主要产地。

(2)批发商必须在每日批发结束后立即根据《大阪府中央批发市场业务规程第49条第2项各号》的规定,按买卖交易的方法向知事报告。

(3)批发商每月必须向知事报告上个月批发的生鲜食品等的市场情况以及数量和批发金额。

 

(1)批发预定数量报告书
(2)销售报告书
(3)批发商月销售额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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