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构计算符合判定资格者登记的处理
概要
根据修改建筑基准法一部分的法律(2014年法律第54号)等,构造计算符合性判定员是国土交通省令中规定的,通过了构造计算符合判定资格者检定的人或者具有同等以上知识和经验的人(一定的大学教授等),国土交通大臣的登记从接受登记的人中选任。另外,作为国土交通省令规定的人,从2007年到2008年,一般财团法人日本建筑防灾协会实施的“关于构造计算符合判定的讲习会”已经结束,获得认定者也可以接受国土交通大臣的登记。
另外,注册后,(1)籍贯(都道府县名)、(2)姓名、(3)住址、(4)工作单位的名称及所在地发生变更时,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此外,注册后,该登记者达到死亡等或缺格条款的情况下,同样需要继承人等规定的人也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申报。
※关于其他手续,请参照下面的《手续介绍》。
咨询窗口
电话号码06-6210-9720、06-6210-9721
传真号码06-6210-9719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关于结构计算符合判定资格者的登记(手续介绍)
手续介绍
【关于结构计算符合判定资格者的注册】
申请处 | 注册申请者的住所地或工作地的都道府县知事 |
申请文件 | (1)结构计算符合判定资格者登记申请书第六十号的二种样式 |
手续费等 | 22000日元(收入印花)(其中,手续费12000日元+注册许可税10000日元) |
其他 | <拥有外国国籍时的注意事项> ※持有外国国籍的人,请代替上栏(2)户籍抄本(或副本),提交在国内住所地的市町村政府发行的“居民票”。(注)万一该居民票上没有“国籍”记载的话,请个别咨询。 |
【关于结构计算符合判定资格者登记事项的变更】
申请处 | 注册申请者的住所地或工作地的都道府县知事 |
变更事项 以及 申请文件 | <1.变更住所、工作单位名称及所在地时> |
手续费等 | 上述变更中,仅<2>的情况为12000日元(收入印花) |
其他 | ※持有外国国籍时的上栏(2)关于户籍抄本(或副本)的处理,请参照上表。 |
【关于结构计算符合判定资格者登记证的再交付】
申请处 | 注册申请者的住所地或工作地的都道府县知事 |
申请文件 | (1)结构计算符合判定资格者登记证再交付申请书第六十号的五种样式 |
手续费等 | 12000日元(印花税票) |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窗口发放 下载
申请文件等
结构计算符合判定资格者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第六十号的四种样式)(Word文件、37KB)
结构计算符合判定资格者登记证再交付申请书(第六十号的五种样式)(Word文件,36KB)
申请时间
申请窗口
电话号码06-6210-9720、06-6210-9721
传真号码06-6210-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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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调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