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台帐等记载事项证明申请

向导号码:0000-2080

实施指南

1建筑物台帐记载证明
2建筑设备台帐记载证明
3工件台帐记载证明
4获得建筑基准法批准的证明
5获得建筑基准法许可的证明
6建筑基准法或该施行令认定的证明
7根据建筑基准法或该实施令取消许可认定的证明

上述的“许可、认定、承认”。

○指定确认检查机关处理物件的证明
 关于各指定确认检查机关进行的确认等,也会进行上述证明。 

咨询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管理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713、06-6210-9715
传真号码06-6210-9719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参考链接


建筑物台帐等记载事项证明书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需要费用。

需要印章。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费用的支付方法

费用的支付方法如下:
府证纸  汇款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事前协商

事前协商是必要的。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管理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713、06-6210-9715
传真号码06-6210-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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