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地造成等限制法许可关系

向导号码:0000-2081

实施指南

在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内进行的工程中,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工程需要许可等手续
(1)切土产生高度超过2米的悬崖
(2)盛土的高度超过1米的悬崖
(3)切土和填土合计超过2米的悬崖
(4)切土又盛土的土地面积超过500平方米
审查标准参照URL

咨询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开发许可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722、06-6210-9723
传真号码06-6210-9719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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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开发许可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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