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水质污染防止法或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中规定的事故状况申报书
向导号码:0002-4460
实施内容
水质污染防止法第14条之2第1项至同条第3项以及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第64条第1项中,规定了对象事业场所事故时的措施,设置者必须迅速向大阪府知事申报事故状况及采取的措施。
咨询窗口
(1)位于大东市、柏原市、羽曳野市、门真市、摄津市、高石市、藤井寺市、四条辍市、交野市、岛本町的工厂、事业场所→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水质指导小组
TEL编号06-6210-9585
传真号码06-6210-9584
地址〒559-8555
大坂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番16号大阪府咲洲厅舍21楼
(2)位于泉南市、熊取町、田尻町、岬町的工厂、事业场所→大阪府泉州农业与绿化综合事务所环境指导课
TEL编号072-437-2530
传真号码072-438-2069
地址〒596-0076
岸和田市野田町3丁目13-2泉南府民中心大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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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于泉南市、熊取町、田尻町、岬町的工厂、事业场所→大阪府泉州农业与绿化综合事务所环境指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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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链接
水质污染防止法或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中规定的事故状况申报书
提交指南
请提交事故状况申报书。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下载
・请从下面的申请文件下载必要的样式。
下载
・请从下面的申请文件下载必要的样式。
申请文件等
事故状况申报书(Word文件,50KB)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邮寄 电子申请
【电子申请】
・请在下载的格式上填写必要事项后再申请电子。
【用纸质邮寄的情况】
・请在下载的格式上填写必要事项并印刷后邮寄。
※不需要盖章了。没有盖章的情况下,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确认发送方。有盖章的情况下,用盖章确认发送方。
邮寄 电子申请
【电子申请】
・请在下载的格式上填写必要事项后再申请电子。
【用纸质邮寄的情况】
・请在下载的格式上填写必要事项并印刷后邮寄。
※不需要盖章了。没有盖章的情况下,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确认发送方。有盖章的情况下,用盖章确认发送方。
电子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报告处
(1)位于大东市、柏原市、羽曳野市、门真市、摄津市、高石市、藤井寺市、四条辍市、交野市、岛本町的工厂、事业场所→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水质指导小组
TEL编号06-6210-9585
传真号码06-6210-9584
地址〒559-8555
大坂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番16号大阪府咲洲厅舍21楼
(2)位于泉南市、熊取町、田尻町、岬町的工厂、事业场所→大阪府泉州农业与绿化综合事务所环境指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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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072-438-2069
地址〒596-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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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编号06-6210-9585
传真号码06-6210-9584
地址〒559-8555
大坂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番16号大阪府咲洲厅舍21楼
(2)位于泉南市、熊取町、田尻町、岬町的工厂、事业场所→大阪府泉州农业与绿化综合事务所环境指导课
TEL编号072-437-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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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和田市野田町3丁目13-2泉南府民中心大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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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水质指导小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