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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年4月1日

页面ID:8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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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舍建筑利用计划的认定申请书(样式第2号、规则第64条关系)

向导号码:0002-5875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1. 认定申请书(正副各一份)
  ・关于记载例等,请确认农林水产省的主页。
2. 附件图书
(1)证明申请者姓名及住址的文件
 <申请者为个人时>
  ・居民票的复印件(或个人号码卡的复印件)
 <申请者为法人时>
  ・章程
  ・登记事项证明书
  ・董事的居民票复印件(或个人号码卡的复印件)
(2)省令另表第一所示图书
  ・附近示意图、配置图、平面图、地板面积求积图、两面以上的立面图或截面图、地基面计算表
(3)指定确认检查机关颁发的技术审查符合证
 <特例畜舍等(地板面积3000 m2以下)的情况>
  ・不要
 <特例畜舍等以外的畜舍等(地板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情况>
  ・指定确认检查机关颁发的技术审查符合证(原件携带)
   建筑基准法第77条之21第1项规定的指定确认检查机关符合法第3条第3项第4号的文件
(4)其他
  ・除了省令规定以外,知事认为必要的图书或文件
   个别事例需要的文件不同,请咨询窗口。

申请文件等

认定申请书(Word文件,24KB)
认定申请书(Pdf文件,154KB)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窗口

环境农林水产部爱护动物畜产课畜产卫生集团  

电话号码06-6210-9616、06-6210-9618
传真号码06-6613-6276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3楼

申请指南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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