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畜舍建筑利用计划的认定申请书(样式第2号、规则第64条关系)
向导号码:0002-5875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1. 认定申请书(正副各一份)
・关于记载例等,请确认农林水产省的主页。
2. 附件图书
(1)证明申请者姓名及住址的文件
<申请者为个人时>
・居民票的复印件(或个人号码卡的复印件)
<申请者为法人时>
・章程
・登记事项证明书
・董事的居民票复印件(或个人号码卡的复印件)
(2)省令另表第一所示图书
・附近示意图、配置图、平面图、地板面积求积图、两面以上的立面图或截面图、地基面计算表
(3)指定确认检查机关颁发的技术审查符合证
<特例畜舍等(地板面积3000 m2以下)的情况>
・不要
<特例畜舍等以外的畜舍等(地板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情况>
・指定确认检查机关颁发的技术审查符合证(原件携带)
建筑基准法第77条之21第1项规定的指定确认检查机关符合法第3条第3项第4号的文件
(4)其他
・除了省令规定以外,知事认为必要的图书或文件
个别事例需要的文件不同,请咨询窗口。
申请文件等
认定申请书(Word文件,24KB)
认定申请书(Pdf文件,154KB)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窗口
环境农林水产部爱护动物畜产课畜产卫生集团
电话号码06-6210-9616、06-6210-9618
传真号码06-6613-6276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