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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2年4月1日

页面ID:82277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认定申请

向导号码:0000-0292

申请指南

 长度在10米以上且5吨以上的建造、改造、转用许可的渔船竣工,完成的渔船是否符合“动力渔船的性能基准”,必须得到知事的认定。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请提交渔船认定申请书。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下载 

申请文件等

渔船认定申请书(Word文件,64KB)
渔船认定申请书(Pdf文件,27KB)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渔业者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不能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环境农林水产部水产课指导调整组  

电话号码06-6210-9613
传真号码06-6210-9611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2楼

申请指南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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