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建设工程纠纷审查会 

向导号码:0000-3160

实施指南

建设工程纠纷审查会是指

 关于工程漏雨等缺陷(瑕疵)却不维修、不支付工程费用等围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纠纷,专家以公正中立的立场,迅速且简便的解决为目的,根据建设业法设置的ADR(审判外纠纷处理机关)。

 处理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的直接当事人(例如订购人和其承包人)之间发生的合同上的解释和工程施工的纠纷。

※审查会不是对建筑业者进行指导监督,进行技术性鉴定的机关。

审查会通过“斡旋”、“调停”、“仲裁”中的任意一个程序来解决纠纷。

○区分

 (1)介绍: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以相互让步的和解为目标。

          简化了调停程序,适用于法律或技术性争论点较少的事例。

 (2)调停: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以相互让步的和解为目标。

          适用于法律或技术争议多的事例。

 (3)仲裁:代替法院做出判断。通过下达代替法院判决的“仲裁判断”的程序,一

         审制。关于“仲裁判断”的内容,法院也不能争论。

  

咨询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建筑振兴课建设指导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736
传真号码06-6210-9731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1楼

参考链接


向大阪府建设工程纠纷审查会申请

申请指南

(申请方法)

 ・申请所需文件:  申请书、附件、证据文件等

 ・申请手续费

 ・通信搬运费

  关于申请书等,请按照《大阪府建设工程纠纷审查会申请指南》的申请书记载例的要领制作。

“申请指南”请从以下URL下载。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需要费用。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没有申请书等的格式。请参考《申请指南》制作。

费用的支付方法

申请手续费:
根据缴纳书缴纳。
因为在审查会事务局发行并交付缴纳书,所以根据交付的缴纳书,在收纳办理金融机关的窗口缴纳手续费。详情请咨询审查会事务局。

大阪府建设工程纠纷审查会申请所涉及的手续费,虽然是通过在申请书上粘贴大阪府证明书来缴纳的,但是随着2018年(2018年)10月1日废除大阪府凭证征收条例的实施,变更为缴纳书的手续费缴纳。
另外,已经购买的大阪府凭证,2024年(2024年)4月1日18点00分之前可以在会计局申请购买凭证的费用。

通信搬运费:
根据缴纳书缴纳。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如果申请书等有不完备的地方无法受理申请的情况,所以请尽量不要邮寄,事先联系申请的时间,直接向审查会事务局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关于代理申请的申请,请咨询事务局。

申请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建筑振兴课建设指导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736
传真号码06-6210-9731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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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建筑振兴课建设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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