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油领取税免税轻油收取等相关报告期限的特例指定申请

向导号码:0000-3214

实施指南

 想要接受报告期限的特例时,请根据《免税轻油的领取等相关报告期限的特例指定申请书》进行申请。

 详情请咨询难波北府税事务所。

咨询窗口

难波北府税事务所轻油领取税课

电话号码06-6362-8611
传真号码06-6362-8645
地址〒530-8502大阪市北区西天满3丁目5番24号

参考链接


关于免税轻油提取等的报告期限特例指定申请书

申请指南

 免税轻油使用者必须就免税轻油的领取等相关事项,向根据法令交付免税证的府报告,如果该报告不恰当,不仅不能交付免税证,还适用惩罚条例。

 
    免税轻油使用者必须在“免税轻油提取等相关报告书”中附上必要文件,并在每月的最后一天之前报告上个月的实际业绩。

    但是,接受了报告期限的特例指定的情况下,3月~8月的部分可以在9月末之前,9月到次年2月的部分可以在次年3月末之前汇总报告。

关于报告期限的特例指定的要件等详细内容,请咨询难波北府税事务所。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等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窗口

难波北府税事务所轻油领取税课

电话号码06-6362-8611
传真号码06-6362-8645
地址〒530-8502大阪市北区西天满3丁目5番24号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财务部税务局征税对策课轻油对策小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