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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年2月14日

页面ID:80859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公益信托变更的申报

向导号码:0000-3417

申请指南

委托人在姓名、住址或信托事务的事务所所在地等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向知事申报。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1公益信托变更申报书(格式第25号)
2关于信托管理人的姓名或住址(信托管理人为法人时,名称、代表者的姓名、住所或主要业务)的变更,涉及新的信托管理人的选任时,应成为信托管理人者的就任承诺书及履历书(应成为信托管理人的人为法人的情况下,就职承诺书及登记事项证明书)
3运营委员会的成员数量、姓名或住址相关的变更涉及新运营委员会成员的选任时,应成为运营委员会成员的人员的名单、就任承诺书及履历书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下载 

申请文件等

公益信托变更申报书(格式第25号)(Word文件,20KB)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受托人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不能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负责课(室)
〔分管公益信托的目的・事业的课(室)〕

申请指南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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