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基于建筑基准法的临时使用认定申请
向导号码:0000-0417
实施指南
在交付建筑基准法检查完毕证之前使用建筑物的话,需要在安全上、防火上或避难上的障碍。
咨询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确认检查组
电话号码06-6210-9724
传真号码06-6210-9719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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