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法规定的开发许可关系

向导号码:0000-0430

实施指南

(1)在市区内开发500平方米以上的开发行为时
(2)市区化调整区域内原则上不允许开发,但特殊情况(城市计划法第34条各号)可以许可
审查标准参照URL
・规定申请书

・设计说明书
・同意书
・协议书
・设计者笔录
・施工人员笔录
・开发者的资力调查书
・资金计划书
・权利人的同意书
・土地登记簿副本
・地积图
・设计图书等

咨询窗口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开发许可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722、06-6210-9723
传真号码06-6210-9719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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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开发许可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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