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件等复印申请

向导号码:0000-0005

概要

○行政文件等的复印申请是对于不需要行政文件公开请求的手续,负责室、课(所)可以提供信息的文件,在希望交付复印件(复印物)或通过网络提供时进行的简易手续。
○关于以下信息,不用申请行政文件公开,可以通过提供信息来领取文件等的复印件。
 ・明确不属于条例的非公开信息(第8条、第9条)的信息
 ・已经公开过的信息

咨询窗口

府政信息中心
(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

电话号码06-6944-6066
传真号码06-6944-3080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大阪府厅本馆1楼 

参考链接


行政文件等复印申请书

申请指南

○是否可以提供信息的信息,请向各负责室、课(所)或府政信息中心确认。
 确认的结果是,可以提供信息的文件,如果希望交付该文件的复印件的话,请提交“行政文件等复印申请书”。
 但是,府政信息中心的开架资料可以自助复印,所以不需要提交“行政文件等复印申请书”。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但是,领取复印件(复印物)的话,要收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邮寄  下载 

申请文件等

费用的支付方法

费用的支付方法如下:
带现金 
邮寄的话,请用以下方法承担事前制作复印件所需的费用及发送所需的费用。

(1)用现金挂号及邮政汇票(普通汇票或定额小汇)提交复印件制作所需的费用,并用邮票提交

(2)通过缴纳书缴纳制作复印件所需的费用及寄送所需费用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FAX  电子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但是,邮寄、传真、网络的话,随时都可以申请。

※每周日14点开始约15分钟,因为进行系统维护工作,所以不能接受网上的请求等。
※由于随时的维护等原因,无法使用系统的期间,请看下面的参考链接“大阪府的信息公开制度的介绍”。

申请对象

谁都可以申请。 

事前协商

事前协商是必要的。
○进行行政文件等的复印申请时,请务必事先确认是可以向负责室、课(所)提供信息的文件。
 没有确认的情况下,即使提交“行政文件等复印申请书”,也有不能提供信息的情况。

申请窗口

○府政信息中心
(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

 电话号码06-6944-6066
 传真号码06-6944-3080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大阪府厅本馆1楼

○持有对象文件的负责室、科(所)也可以申请。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信息公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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