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

更新日期:2009年8月5日

页面ID:80863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变更认定申请

向导号码:0000-5222

申请指南

公益社团法人及公益财团法人变更以下事项时,必须事先得到知事的认定。
1进行公益目的事业的都道府县区域变更
2主要事务所或随从事务所所在地的变更
3公益目的事业种类的变更
4公益目的事业或收益事业等内容的变更
详情请参阅参考链接中的“变更认定申请、变更申报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其他
申请原则上请提交电子申请。
另外,电子申请手续请从参考链接中的“公益法人information(国家·都道府县官方公益法人综合信息网站)”办理。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电子申请 
申请原则上请提交电子申请。
另外,电子申请手续请从参考链接中的“公益法人information(国家·都道府县官方公益法人综合信息网站)”办理。

电子申请

网上申请在这里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公益社团法人及公益财团法人的代表

事前协商

事前协商是必要的。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总务部法务课公益法人集团  

电话号码06-6944-6093
传真号码06-6944-6094
地址〒540-0008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1-22本馆5楼

参考链接

变更认定申请、变更申报的指南(链接到公益法人information)
公益法人information(国家・都道府县官方公益法人综合信息网站)

申请指南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为了更好的网站,请让我听听大家的意见。

这一页的信息有用吗?

这一页的信息很容易找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