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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组合解散申报
向导号码:0000-0641
申请指南
工会因总会决议或章程规定的存立时期届满或解散理由的发生而解散时,必须在解散之日起两周内提出该申请。(关于中小企业团体组织的法律第5条之23第4项(第47条第3项)中适用的中小企业等协同组合合法第62条第2项)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1解散申报书
2解散登记簿抄本
3解散决议的总会的议事录或其副本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分发传真下载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商工劳动部中小企业支援室商业振兴课团体
电话号码06-6210-9498分机2612
传真号码06-6210-9505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