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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等协同组合设立许可申请
向导号码:0000-0642
申请指南
想要设立中小企业等协同组合的人,必须向大阪府知事提交记载了章程及事业计划、董事姓名及住址及其他必要事项的文件,并获得设立许可。(中小企业等协同组合合法第27条之2第1项)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1中小企业等合作社设立许可申请书2份
2委任状(指定代表发起人时)2封
3发起人全员的印章证明每人1份
4设立意见书2份
5章程2份
6项目计划书(第一年度及下一年度)2份
7收支预算书(〃)2份
8资金计划书(〃)2封
9设立同意者名单
10成立同意者全部具备会员资格的2封
发起人发誓的书面文件
11设立同意者各自承担的2封
记载出资口数的书面材料
12创立总会议事录2份
13理事会议事录2份
14名董事名册(填写个人住址、姓名)2份
15名董事就任承诺书2份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传真及其他
电子邮件也可以对应。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对象
事前协商
事前协商是必要的。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商工劳动部中小企业支援室商业振兴课团体
电话号码06-6210-9498分机2612
传真号码06-6210-9505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