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税(类别折扣)等相关债权转让通知书的申报

向导号码:0000-0730

实施指南

纳税义务人(债权转让者)可以将汽车税(类别折扣)等退还金的请求权转让给第三方(债权受让人)债权。
请在提交期限内附上“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府指定的文件提交。

咨询窗口

大阪汽车税事务所
大阪市天王寺区伶人町2-7
06-6775-1361(代表)

参考链接


关于转让过误缴金退还请求权的债权转让通知书的提交方法

必要文件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1债权转让通知书

2在债权转让通知书上盖章的印迹是纳税义务人(债权转让人)的印章的印章证明书(发行日起6个月以内的,也可以复印)

详情请确认“债权转让通知书必要文件、填写上的注意事项”、“债权转让通知书填写示例”。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下载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注销登记(废车)的情况下,从登记之日起2周以内(必须到达)。
重复(超额)缴纳的情况下,从缴纳日起7天以内(必须到)。
※过了期限提交的话,会退还给纳税义务人。

申请对象

事前协商

不需要事先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代理申请。

申请窗口

大阪汽车税事务所
大阪市天王寺区伶人町2-7
06-6775-1361(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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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税务局征税对策课纳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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