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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答[Q&A编号:1159]


问题

使用残疾人福利服务的话,自己承担的费用是多少。

回答

根据残疾人综合支援法,残疾人福利服务的利用者负担是根据负担能力来负担的。
在利用居家看护、生活看护、自立训练、设施入所支援等服务时,
 ・在服务费用中,考虑到家庭经济负担能力及其他情况的金额
  (相当于1成的金额较低的金额)(0日元~37,200日元)
 ・设施的伙食费、光热水费等实际费用
的负担。
另外,关于使用者的负担,到现在为止已经进行了多次的制度修正,为了不给低收入者造成过度负担,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减轻负担的措施。(从2010年4月开始,市町村民税非课税家庭的用户免费负担。)
详情请咨询居住地的市町村(福利事务所或町村残疾人福利担当课)。

咨询窗口

福利部残疾福利室残疾福利企划课制度推进小组
电话号码06-6944-9175
540-0008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2-12分馆1楼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福利部残疾福利室残疾福利企划课制度推进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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