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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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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民那里经常收到的咨询集

常见的问题

残疾人抚养共济制度是规定了残疾等级和年龄等对象的吗。

残疾人抚养共济制度是指,残疾人的监护人作为加入者缴纳欠款,当加入者死亡或严重残疾时,终身向残疾人支付养老金的任意加入的共济制度。
○对象者
身体障碍者(身体障碍者手册1~3级)、有智力障碍者或精神障碍者或同等程度的持续有障碍的人的监护人,满足以下条件的人
 1)住在大阪市・堺市以外的府内
 2)不满65岁
 3)没有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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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的福利事务所或町村残疾人福利担当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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