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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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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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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问题

我想了解一下消费者合同法。

“消费者合同法”适用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所有合同(劳动合同除外),如果经营者有不正当劝诱,可以通过《消费者合同法》取消合同。可以取消的期间是从消费者注意到误认(※1)或脱离困惑(※2)时(可以追认的时候)开始的1年,或者从签订合同开始到5年中的某一个较早的一方为止。灵感商法等的情况下,从可以追认开始3年,从签订合同开始的10年间。
另外,不正当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
(※1)接受经营者与事实不同的说明,消费者错误地认识等
(※2)明明对来访的经营者说了“想让他回去”却没有回去,让我很困惑等等


・消费者合同法(消费者厅)
https://www.caa.go.jp/policies/policy/consumer_system/consumer_contract_act/

・不正当的合同无效! ——早就知道了! 消费者合同法——(消费者厅)
https://www.caa.go.jp/policies/policy/local_cooperation/system_improvement/elderly_people/pdf/local_cooperation_cms205_191029_07.pdf
■咨询是
○居住地消费生活中心
○大阪府消费生活中心
〒559-0034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2-1-10 ATC(亚太贸易中心)ITM栋3楼
TEL:06-6616-0888(年末年初及节假日除外的周一至周五9点至17点)
※另外,周六,公益社团法人日本消费生活顾问顾问咨询员协会(NACS)西日本支部
TEL:06-4790-8110(除年末年初外的10点到12点、13点到16点)
 星期天,公益社团法人全国消费生活咨询员协会
TEL:06-6203-7650(除年末年初外的10点到12点、13点到16点)接受咨询。
○遭遇恐吓、欺诈等灾害时,大阪府警本部的“恶性商法110号”设置了咨询窗口。
TEL:06-6941-4592
○消费者热线TEL:(无站号)188(工作日:向不知道最近消费生活中心等存在的消费者介绍附近的消费生活咨询窗口。周末节假日10点到16点:都道府县等消费生活中心没有开门的情况下,会给国民生活中心打电话。(部分地区、年末年初、国民生活中心的建筑物检查日除外)

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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