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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和回答[Q&A编号:225]


问题

请告诉我租赁住宅退房时恢复原状的问题。

回答

租赁住宅离开时,围绕着恢复原状会发生纠纷。
基本上,对于因通常使用而产生的损耗等(通常损耗)、建筑物、设备等自然的劣化、损耗等(经年变化)的恢复费用,借主不需要负担,对于借主故意、过失等产生的损耗等,需要借主承担。
但是,根据合同的不同,也有规定了与之不同的特约,这种情况下,需要借主和借主双方就特约明确达成一致。
详细情况有大阪府版的指南,请看。可以在大阪府的主页上下载。

参考链接

咨询窗口

大阪府住宅咨询室(大阪府厅别馆1楼)06-6944-8269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居住企划课住宅政策推进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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