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手续・举办综合指引
问题与回答[Q&A编号:4762]
问题
请告诉我特别支援教育入学奖励费的支付情况。
回答
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幼儿、儿童、学生的监护人等,为了根据家庭收入等减轻入学所需的各种经费负担,支付。
①支援学校在籍的幼儿、儿童、学生
②小学、中学、义务教育学校的支援学级在籍儿童、学生
③接受小学、中学、义务教育学校通级指导的儿童、学生
④小学、中学、义务教育学校在籍的学校教育法施行令第22条之3规定的残疾程度的儿童、学生
※详情请向在籍学校咨询。
①支援学校在籍的幼儿、儿童、学生
②小学、中学、义务教育学校的支援学级在籍儿童、学生
③接受小学、中学、义务教育学校通级指导的儿童、学生
④小学、中学、义务教育学校在籍的学校教育法施行令第22条之3规定的残疾程度的儿童、学生
※详情请向在籍学校咨询。
咨询窗口
教育厅教育振兴室支援教育课企划调整组
电话号码06-6944-6890
540-8571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2-12分馆5楼支援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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