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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答[Q&A编号:5500]


问题

劳动争议的斡旋,用人单位也可以申请吗。

回答

劳动争议的斡旋申请,可以从“劳资双方”或者“工会”“劳动者的团体”或者“用人单位”中的任意一方进行。
关于申请手续的具体方法,请咨询劳动委员会事务局。

参考链接

咨询窗口

劳动委员会事务局劳动委员会事务局总务调整课调整组
电话号码06-6941-7191
540-0031大阪市中央区北浜东3-14大阪府立劳动中心(El大阪)本馆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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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委员会事务局劳动委员会事务局总务调整课调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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