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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答[Q&A编号:5501]


问题

在进行劳动争议的斡旋、调停、仲裁的各申请时,格式有规定吗。

回答

如果记载了必要事项,就没有特别的格式。
您自己制作也没关系。
另外,本委员会准备了格式例,请看本委员会的主页。

参考链接

咨询窗口

劳动委员会事务局劳动委员会事务局总务调整课调整组
电话号码06-6941-7191
540-0031大阪市中央区北浜东3-14大阪府立劳动中心(El大阪)本馆8楼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劳动委员会事务局劳动委员会事务局总务调整课调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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