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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答[Q&A编号:6462]


问题

怎么使用大阪产的标志呢。

回答

为了促进大阪产的普及,在农林水产物的发货箱、袋子、销售店铺的柜台、提供饮食品的料理店的菜单等中,根据申请可以使用logo。
 本logo的商标权(2009年11月13日注册第5279621号)由大阪府所有,未经政府许可使用的话,除了大阪产商标注册LOGO使用管理要领规定的一部分以外,不予承认,希望使用的人请务必申请开始。

参考链接

咨询窗口

环境农林水产部流通对策室品牌战略推进课大阪产推进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605
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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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农林水产部流通对策室品牌战略推进课大阪产推进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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