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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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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问题

业者来到家里,“瓦片在飞。如果申请台风造成的损失的话,可以用你签约的火灾保险保险金可以不用自己负担地修理。本公司将支持申请”,并签订了合同。业者申请保险后,保险鉴定人告诉我保险金不会全额支付。我想取消这个合同。

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上门推销,所以从收到法律规定的书面文件之日起8天以内的话,可以进行冷却和关闭。即使过了8天(冷却期),如果没有书面交付或没有记载法律规定的事项,也可以进行冷却或关断的情况。
另外,合同上记载了“解约时作为违约金支付合同金额的5成”等条款,有时会被要求支付高额的违约金。这样的条款在《消费者合同法》中可以主张无效。
有困难的时候,和消费生活中心(188号)商量吧。

【重点】
“因为有保险金,所以可以不用自己负担住宅修理。即使签订了保险金申请支持合同,也要支持申请”,也不要按照对方说的那样签约。我不知道保险金是否真的支付。
另外,保险金的申请原则是由加入者自己进行。请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店确认是否有不正当请求。以虚假理由申请保险金的话,有可能属于欺诈行为。

业者访问了“要不要用保险金来修理雨淋吗?”(独立行政法人国民生活中心)
https://www.kokusen.go.jp/t_box/data/t_box-faq_qa2021_26.html

“火灾保险的请求期限迫在眉睫”,签订了保险金的申请支持业务委托合同,能解约吗(独立行政法人国民生活中心)
https://www.kokusen.go.jp/t_box/data/t_box-faq_qa2021_27.html

注意利用灾害的恶性商法!(消费者厅)
https://www.caa.go.jp/notice/assets/consumer_transaction_cms203_200805_02.pdf

即使被劝诱“使用保险金可以不用自己负担地进行住宅修理”,也不要马上签约!(独立行政法人国民生活中心)
https://www.kokusen.go.jp/news/data/n-20201001_1.html
■咨询是
○居住地消费生活中心
○大阪府消费生活中心
〒559-0034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2-1-10 ATC(亚太贸易中心)ITM栋3楼
TEL:06-6616-0888(年末年初及节假日除外的周一至周五9点至17点)
※另外,周六,公益社团法人日本消费生活顾问顾问咨询员协会(NACS)西日本支部
TEL:06-4790-8110(除年末年初外的10点到12点、13点到16点)
 星期天,公益社团法人全国消费生活咨询员协会
TEL:06-6203-7650(除年末年初外的10点到12点、13点到16点)接受咨询。
○遭遇恐吓、欺诈等灾害时,大阪府警本部的“恶性商法110号”设置了咨询窗口。
TEL:06-6941-4592
○消费者热线TEL:(无站号)188(工作日:向不知道最近消费生活中心等存在的消费者介绍附近的消费生活咨询窗口。周末节假日10点到16点:都道府县等消费生活中心没有开门的情况下,会给国民生活中心打电话。(部分地区、年末年初、国民生活中心的建筑物检查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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