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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答[Q&A编号:693]


问题

护照丢了怎么办?

回答

丢失有效中的护照(丢失、烧毁、被盗、遗失等)的人,需要提交丢失等申请。
不能由代理人办理。
在提交遗失申请时,如果不知道丢失的护照的有效期等,可以在本中心进行调查。
但是,因为属于个人信息,所以电话和代理不能进行调查。
申请者本人请携带驾照等本人确认文件来。
另外,被盗的人,请务必事先向警察申报。

●希望重新发行护照的人,可以重新选择10年用、5年用的护照(未满18岁的人仅限5年用)申请(新申请)。
(也可以在申请丢失等的同时申请。)
※年龄是护照申请日申请者的满年龄。年龄由《关于年龄计算的法律》(1902年法律第50号)决定。根据这个法律,年龄在生日的前一天加1岁。
⇒18岁生日是4月2日的人,可以从前一天的4月1日开始申请10年用护照。
 另外,申请5年用护照的人,未满12岁的手续费是在12岁生日的前一天之前申请的人。

【遗失申报的同时进行新申请时需要携带的物品】
丢失一般护照等申报书...1份

一般护照发放申请书・・1份(只申报丢失等时不需要)

户籍誊本(全部事项证明书)・・1份(只申报丢失等的时候不需要,但请事先调查原籍地后再来。)

照片......2张(仅申报丢失等时为1张)

本人确认文件......1件或2件
※如果是驾照或MyNumber卡的话,1分就可以了。健康保险证、养老金手册、学生证等需要2分。

丢失(灾害)证明书・・警察署、消防署等发行的

回国证明书......用“回国证明书”回国的人

●未满18岁者进行遗失等申报及新申请时,需要在申报书、申请书的“法定代理人签名”栏上签字。

●从申请到领取需要6天(市町村窗口的话需要10天)。(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参考链接

咨询窗口

大阪府护照中心
电话号码06-6944-6626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1-43大阪府厅新别馆南馆地下1楼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府民文化部护照中心调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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