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指定事务受托法人的指定(残疾儿童)
指定事务受托法人是指
指定事务受托法人是指,根据儿童福利法第57条之3的4第1项,大阪府指定的法人,作为接受市町村或都道府县委托实施关于残疾儿童福利费等的指导监察事务的一部分(问题等事务)的法人。
关于指定事务受托法人的指定
申请法人满足有足以切实实施问题等事务的经济、技术基础等条件,认为能够正确运营受托事务时,将针对接受委托的事务所指定事务受托法人。
申请时,会事先确认是否满足条件和运营内容,请事先与大阪府福利部残疾福利室生活基磐推进课指定·指导小组商量。(需要预约电话号码06-6944-6026)
关于申请文件等
提交文件(指定申请文件)
- 指定事务受托法人指定申请书(第1号样式)(Excel:35KB)
- 关于在同一法人中已经被指定的事业等(附页1)(Excel:13KB)
- 管理者履历书(附页2)(Excel:13KB)
- 为解决问题等对象的投诉而采取的措施概要(附页3)(Excel:17KB)
- 职员的工作体制及工作形态一览表(附页4)(Excel:46KB)
- 该申请所涉及的资产状况(附页5)(Excel:32KB)
- 董事等名册(附页6)(Excel:19KB)
- 关于董事等所属团体(附页7)(Excel:18KB)
- 运营规程
- 最近申请者的结算书
- 申请者的章程等及其登记事项证明书等
- 事务所平面图
- 不符合儿童福利法实施令第44条第8第3项的规定的誓约书(参考样式)(word:24KB)
提交文件(变更申请书)
如果计划变更以下事项的话,需要提交变更申请。
- 事务所名称
- 事务所所在地
- 申请者(申请法人)的名称
- 法人的主要事务所所在地
- 法人代表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以及职务名称
- 事务所管理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及经历
- 董事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地址
- 申请人(申请法人)的章程、捐赠行为及其登记事项证明书等(仅限于该指定相关的项目。)
- 事务所平面图
指定事务受托法人变更申报书(第2号格式)(Excel:17KB)
提交文件(废止、停止、恢复申请)
市町村等事务废止、休止、恢复申报书(第3号样式)(Excel:15KB)
提交方法
请事先联系后,向大阪府福利部残疾福利室生活基磐推进课指定·指导小组提交申请文件各1份。
关于变更申请、废止申请、休止申请、恢复申请,请在30天前提交。
指定事务受托法人的指定情况
名称、主要事务所所在地 |
事务所的名称及所在地 |
受托事务的种类 |
指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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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链接株式会社 |
大阪事务中心 |
儿童福利法第57条之3之4 |
2020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