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登记有形文化财产(建筑物)的登记
代表联系地址 |
教育厅 文化遗产保护课 文化财产企划组
直通电话:06-6210-9900 网址:[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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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日 |
2024年3月15日 |
提供时间 |
17点0分 |
内容 |
在3月15日(星期五)召开的国家文化审议会上,文部科学大臣向文部科学大臣报告,作为第107次登记有形文化财产建筑物,登记府内的6处、28件建筑物。 ◎这次登记的文物建筑物
(1)市川家住宅(旧龟冈家别墅)
(3)旧朝日汤
(4)加支多神社
(5)旧井上家住宅
(6)千早神社
※(2)关于出头的房东屋,把“出头”用汉字来表示是正确的,但是因为是环境依存文字,所以用平假名来表示。正确的标记请看附件资料的“详细说明”。 【咨询处】 |
附件资料 |
第107次答复的登记有形文化财产(建筑物)详细说明(Pdf文件,919KB) |
第107次府内登记有形文化财产(建筑物)件数(Word文件,44KB) | |
第107次府内登记有形文化财产(建筑物)件数(Pdf文件,60KB) | |
资料提供ID |
50670 |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