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府营住宅房租的误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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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日

2024年4月26日

提供时间

14点0分

内容

 在住宅经营室,府营住宅(以下简称“住宅区”。)发生了误征收1名入住者房租的案件。
 对导致这样的事态表示歉意的同时,今后会努力防止再次发生。

1.件数及金额等
・追加征收1件63600日元(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的房租)

2.案件的经过
○2018年4月
・获得目的外使用许可,将住宅区的住户作为团体主页使用的经营者,向住宅经营室提交了团体主页的废止申请。

○2019年2月
・关于该住户,作为一般住户开始招募入住者。

〇2019年5月
・该入住者开始入住。

○2023年4月
・由于该入住者有关于收入变更的申报,所以重新计算了房租,从2023年4月开始适用。

○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
・在住宅经营室,管理住宅区房租等的系统(以下称为“管理系统”。)在处理房租收纳业务时,该入住者的房租计算分类以“集体住宅”的形式登记,判明了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作为房租应征收的金额有误。
 另外,关于2019年5月至2023年3月的房租,一并确认了原本应征收的金额和收纳的金额结果相同。

○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
・对该入住者进行经过说明及道歉,并在2024年内支付需要追加征收的房租,得到了谅解。

○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该入住者的管理系统上的房租计算分类变更为“一般住户”。

3.发生的原因
・在收到集体住宅的废止申请后,我忘记将管理系统上的房租计算分类变更为“一般住户”。
此外,在本案以外的府营住宅,确认了没有发生同样的案件。

4.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
・在所属部门内通知本案件的同时,重新制作房租计算的登记分类变更工作中的检查清单,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作业时,确认多个职员的房租计算的登记分类被变更。

资料提供ID

51081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