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修订)关于工程成绩评定书评价对象项目的“书面改善指示”
给接受订货的各位
该处理在施工时,根据合同、设计图,对于接受订货者应做的行为,发包人有时会要求接受订货人通过文件进行改善,此时在“工程成绩评定书”的评价对象项目中作为减分对象,必须进行一定的处理规定(工程成绩评定书本身的内容没有变更等。)。
此外,仅对警告(注意)卡的运用进行变更。
运用开始日2022年4月1日起
对象工程同一天合同中的工程以及同日以后的合同工程(住宅建筑局订购项目除外)。
只适用于当天以后发生的、相关案件。
- 工程成绩评定书在a、(a’)、b、(b’)c、d、e的5(7)阶段评价中,以c为基准进行加分点进行评价,d、e评价为减分(减)评价。
- 监督职员根据文件发出了改善指示。・....d评价
- 没有听从监督职员的书面改善指示....e评价
详情请看这边。⇒关于工程成绩评定书的评价对象项目的“文件改善指示”的处理(word:51KB)
【附页1】警告(注意)卡的运用(word:22KB)
[附件]警告(注意)卡片格式(PDF:6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