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公布制度是指 |
所谓信息的公开,是指不等待府民的要求,而是自己广泛公开府所持有的一定信息的制度。 府的信息中,以下所示的信息被指定为公开资料,除了在府政信息中心等提供阅览之外,还努力在网上提供。
1府政相关的基础信息 (1)有助于检索府所持有的信息 (2)政府的政策、计划、方针等概要 (3)府的事务事业概要(各室、科(所)等) (4)政府事务事业的评价结果或其概要 (5)府的基本事务要领、纲要、指南书等 (6)关于府政的主要调查结果或其概要 2政策形成过程信息 (1)政府的基本措施、计划、方针等的制定以及这些重要修订和废除等相关方案或者 主要研究资料 (2)制定以对府民施加义务或者限制权利为内容的条例、规则等 修订和废除相关方案的内容或其概要 (3)关于府重要政策决定等的部长会议等的协议或者报告的概要以及这些 提交的资料 (4)府的审议会等(关于会议公开的方针(1985年11月26日知事决定)2中规定 指定的“审议会”。)的概要及委员名册 (5)府政意见征集结果或其概要 3公开实施信息 在通过个别行政文件公开请求或信息提供已经公开的信息中,反复 预计有公开请求或提供信息的要求,均衡向府民传达信息的平衡 需要谋求的东西等广泛公开被认为是适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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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阅览公开资料的地点 |
在下面的设施中,根据资料的性格和内容,在适当的设施中进行阅览。 每个资料的阅览地点,请看“3公开资料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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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开资料目录 |
●公布资料目录
※“公开资料”与“公开评论程序”的关系
在制定府的基本措施相关计划等的过程中,向府民等公开该计划等方案的宗旨、内容及其他必要事项,考虑关于这些提出的府民等的意见、信息以及专业知识后进行意思决定的手续。 这份资料相当于政策形成过程信息,是重要的资料,所以被定位在公开资料中。
到公共评论程序的页面(府政情报室宣传广听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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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信息公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