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9点45分到下午0点30分
2.地方大阪府公馆大沙龙
3.出席者角松部会长、上田部会长代理、江口委员、熊委员、熊本委员、野田委员
4.议题
(1)关于个人信息公开请求等的处理(新咨询)
(2)人事委员会资料部分公开决定异议申请案件(新咨询)
(3)生活保护裁决书判断规程公开决定异议申请案件其他6件(新咨询)
(4)其他
・报道提供资料非公开决定审查请求案件(继续咨询)
5.议事概要
(1)关于个人信息公开请求等的处理(新咨询)
实施单位说明
・主要说明如下
实施单位持有的个人信息的公开请求是对该本人进行的,如果错误地向他人公开,有可能侵害本人的权利利益
因此,原则上要求公开请求者来厅,在接受账单时进行严格的本人确认。但是,作为例外措施,接受贵审议会的答复,去年
从4月开始,对于因生病或身体障碍等原因而被认定来厅困难的人,我们同意邮寄公开请求。
个人信息的公开请求有逐年增加的倾向,在府民等对个人信息的意识和关心高涨的情况下,对于因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厅困难的府民等,公开请求
因为需要确保权利,而且府民等也强烈要求,所以这次不论理由如何,都同意邮寄的公开请求等。
在实施邮寄的公开请求等时,由于无法面对面进行本人确认,所以和已经实施的邮寄请求等一样,进行更加严格的本人确认。
李委员质疑・审议
・主要意见如下。
(委员)可以理解为手续和现在作为对象的身体障碍等完全一样吗。
(实施单位)相同。
(委员)本人委托的代理人是现行的吗。
(实施单位)当时没有特定的个人信息,所以没有详细决定。
如果有来自任意代理人的邮寄请求,如果条件符合的话就可以承认,但是还没有规定那么多的要领。只是任意代理人
因此,很难想象特意选择符合这个条件的人。
(委员)除了特定个人信息以外,还有任意代理人吗。
(实施单位)没有,也不可能是来厅的情况。
(委员)上次出现的问题是电话确认怎么样,但我记得最终还是无法解决的。
(委员)电话等指的是什么,有电话以外的方法吗。
(实施单位)例如有听觉障碍的人等电话困难的人,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进行交流。
(委员)乍一看文件齐全,但内容有不明白的地方的话,可以要求其他文件吗。
(实施单位)可以在大纲中规定这种情况的处理。
(委员)因为领取的方法有本人限定领取的方法,所以和那个一起怎么样。这样的话,非本人绝对不能在窗口领取。这种可能性
我觉得还是留着比较好。
(实施单位)文件的领取方法应听取本人的意愿后进行。我觉得挂号信比较好,所以请选择普通还是挂号信。
(委员)本人限定领取的情况下,在家领取时必须出示本人确认文件来领取,家人也不能领取。但是费用有点贵。
(委员)因为只有本人才能接受,所以根据内容的不同会有安心感。
(实施单位)领取方法如果本人希望的话。邮费由本人负担。
(委员)在其他府县,有本人限定领取的地方吗。
(实施单位)虽然还没有确认,但听说也有这样的地方。
(委员)本人希望的情况是承认的,做的话也要花钱,很辛苦,可能会有不满,但也有只限于本人限定领取的情况
得。
(委员)本来就不能去,所以要求邮寄公开,但是去邮局拿那个不是不行吗。
(委员)经常不在家的人必须去取,所以很难领取。从件数来看,请求数逐年增加。要是能让家人知道的话就好了
虽然也有很多人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是绝对不想被人知道的人不想这样做的话就很难使用了。DV方面的情况是
非常担心。
(委员)电话等再次确认是否全部进行吗。
(实施单位)是这个计划。
(委员)件数增加的话,确认工作就会变得困难。但是,上次也说过,没有确认这是本人的电话号码的方法吧。
(委员)实际上,如果想认真解决的话,只要本人确认文件就可以申请。
(委员)为了慎重起见,请确认其他府县是否有本人限定领取的地方,然后考虑增加一个选择。
(委员)本人确认的文件中必须要有居民票是有什么意义吗。
(实施单位)因为只向现住址发送文件,所以是为了确认。
(委员)不在的情况下,邮件不被转发吗。
(实施单位)普通邮件的话有可能被转发。
(委员)DV的情况下有可能被滥用,所以很可怕。先把申请的文件准备好,把收货单寄到普通邮件的话就会交给不同的人。
有可能。
(委员)因为要打电话确认本人,所以应该可以确认。确认电话变得重要。
(委员)如果什么都做完的话,别人就可以接受,但是说到这个制度就不能使用了。
(委员)现状是,在国家和大阪市实施的其他府县各有一半实施的情况下,只允许特定的情况下公开。
是情况吗?
(委员)整理后,一个是让其他府县确认文件的领取是否仅限本人接受,另一个是根据今天审议中出现的问题,在答复中运用
时应注意这一点的内容,请在事务局进行讨论,下次审议。
(2)人事委员会资料部分公开决定异议申请案件(新咨询)
亚事务局概要说明
李异议申请人口头意见陈述、委员质疑
・对上述异议申请案件进行了异议申请人的主张以及与委员的质疑。
实施单位说明、委员质疑
・进行了咨询相关案件的说明以及对此与委员的质疑。
エ委员审议
・决定继续进行审议。
(3)生活保护裁决书判断规程公开决定异议申请案件其他6件(新咨询)
亚事务局概要说明
李委员审议
・审议、同意今后的推进方法。
(4)其他
a报道提供资料非公开决定审查请求案件(继续咨询)
・关于今后的推进方法的报告,谅解。
i事务联络等
确认下次的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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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信息公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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