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个人信息保护审议会审查请求案件等审查部会议事录
1点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1点到下午2点45分
2处大阪府新别馆北馆4楼职员会议室7・8
3出席者柳井部会长、赤津委员、近藤委员、嵯峨委员
4议题
(1)关于住宅住宿事业法中民宿制度运营系统的个人信息的处理(报告)
(2)关于大阪府健康建设支援平台整备等事业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处理(继续咨询)
(3)其他
※ 只公开议题1
5议事概要
(1)关于住宅住宿事业法中民宿制度运营系统的个人信息的处理(报告)
亚事务局概要说明
i实施单位说明(按照资料进行说明)
报告书[Word文件/19KB] 报告书[Word文件/23KB] 审议会资料[Word文件/32KB]
附页1[PDF文件/244KB] 附页2[PDF文件/603KB] 附页3[PDF文件/84KB]
附页4[PDF文件/102KB] 附页5[PDF文件/507KB] 附页6[PDF文件/235KB]
附页7[PDF文件/280KB] 附页8[PDF文件/295KB]
答疑
(委员)关于一年超过180天的基准,是自主申报吗。如何确认这是否是真的?
(实施单位)基本上在法律上,根据事业所的自主申报,每两个月向大阪府报告一次实际成绩。另一方面,住宅住宿中介公司也有义务向观光厅报告在该网站内各自的住宅住宿经营者签订了几天的合同,可以结合这些信息确认180晚。
(委员)我想问一下提供的关系,虽然很少,但是关于纸质媒体申报的个人信息,也会一并提供给保健所和消防吗。
(实施单位)在纸质媒体上进行申报的人员,未得到同意的,不向系统输入,只有得到同意的人员输入系统。
(委员)我觉得这是观光厅制作的资料,原本可以共享信息,但是是否这样做是根据各都道府县的判断。
作为(实施机关)的例子,观光厅记载了信息共享处,考虑到必要性,各自治体都在判断将哪个机关放入系统中。
(委员)住宅住宿事业法是旅馆业法的特别法,旅馆业法或者在线上可以登载的信息是怎样的呢。如果是特例法的话,我觉得在基础上有共同的部分吧。
(事务局) 注册全国性的系统只有住宅住宿业务的申报。
(实施机关)旅馆业法的特例的意思是,住宿业的时候,本来需要取得旅馆业法的许可,但是作为特例,如果根据该法律进行申报并受理的话,就不受旅馆业法的适用,就可以开始业。并不是所有取得旅馆业法许可的设施都会乘坐这个系统。
(2)关于大阪府健康建设支援平台整备等事业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处理(继续咨询)
亚事务局概要说明
咨询实施机关说明与委员质疑
・咨询相关案件的说明及委员进行了质疑。
乌委员审议
・决定继续进行审议。
(3)其他
事务联络等
确认下次的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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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信息公开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