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者对特定个人信息的保护

更新日期:2018年7月27日

关于经营者对特定个人信息的保护

根据《行政程序中用于识别特定个人的编号使用等相关法律(号码法)》,2015年10月开始通知个人号码(MyNumber),2016年1月开始使用。

即使是经营者的各位,也要在向员工支付的工资预扣和社会保险的手续等方面使用个人号码。

包含个人号码的个人信息(特定个人信息),因为是个人识别性特别高的信息,所以在号码法中也要求严格处理个人号码的使用范围等。

对特定个人信息的妥善处理

在号码法中,经营者为了防止个人号码及特定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损毁等适当的管理,经营者必须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此外,必须对员工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在。

作为国家机关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制定了恰当处理特定个人信息的指导方针。

关于特定个人信息,需要遵守本指南,妥善处理。

“关于特定个人信息的恰当处理的指导方针(经营者篇)”(外部网站)

发生特定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时的应对措施

关于发生特定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等时的对应,请按照“关于经营者发生特定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等时的对应”进行对应。

“关于经营者发生特定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等时的对应”(外部网站)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的咨询窗口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作为MyNumber制度的咨询窗口,开设了“MyNumber综合免费电话”。

【MyNumber综合免费电话】

0120-95-0178(免费)
  (使用时间等详情请参照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的主页(外部网站)。)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府民文化部府政信息室信息公开课信息公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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