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住宅住宿事业
【注意】想在大阪市内、堺市内、吹田市内、枚方市内、八尾市内以及寝屋川市内的住宅开展事业的人,请咨询各自的市町村。
基于住宅住宿事业法的申报住宅一览
申报住宅一览(截止2024年3月31日)申报住宅一览(Excel:18KB)申报住宅一览(PDF:144KB)
关于住宅住宿事业法的概要
该法律设立了住宅住宿经营者、住宅住宿管理者以及住宅住宿中介公司相关的制度。
- (1)住宅住宿经营者
接受住宿费让人住宿的营业时,原则上需要取得旅馆业法的营业许可,但是通过向都道府县知事等进行申报(※1),在一年的住宿提供天数不超过180天的范围内,进行住宅住宿事业(所谓的民宿服务)可以。
另外,旅馆业法根据用途地区的不同,建筑物的用途限制,不能在住宅专用地区和工业地区进行营业,但是本法是利用住宅提供住宿服务,原则上(※2)无论用途地区如何,都要进行住宅住宿事业可以。(但是,根据都市计划法和建筑基准法等,有些地区的项目实施受到限制。详情为“其他法令关系”。)
※根据1法第68条的规定,进行事务转让的自治体现在是大阪市、堺市、吹田市、枚方市、八尾市、寝屋川市。
※2根据法第18条的规定的条例,在大阪府的管辖区域没有制定,但是因为进行事务转让的自治体有制定,所以请向各市咨询。 - (2)住宅住宿管理者
在进行所谓的没有房东型的住宅住宿事业的情况下,必须委托接受国土交通大臣登记的住宅住宿事业管理者管理住宅。 - (3)住宅住宿中介公司
委托住宅住宿经营者和住宿者之间签订住宿合同的情况下,必须委托接受观光厅长官登记的住宅住宿中介公司或旅行业者进行中介。
关于申报
- 关于住宅住宿事业法的大阪府方针住宅住宿事业法的大阪府方针(word:1,154KB)关于住宅住宿事业法的大阪府指南(PDF:1945KB)(以下称为“指南”。)
- 住宅住宿事业法申报的指南住宅住宿事业法申报的指南(word:563KB)住宅住宿事业法申报的指南(PDF:967KB)(以下简称“指南”。)
- 民宿安全措施指南(链接到外部网站)
法令的详细内容请参照观光厅的主页(链接到外部网站)。
原则上,申报是通过“民宿制度运营系统”进行的。本系统的登录及使用方法的确认,可以通过观光厅制作的“民宿制度门户网站”进行。
(链接到外部网站)
必要的文件
提交文件 | 法人 | 个人 | 样式备考 |
---|---|---|---|
1.申报书 | ○ |
第1号样式(第1号样式(Excel:39KB)第1号样式(PDF:233KB)) |
|
2.章程或者捐赠行为 | ○ | × | 法人是财团的情况下,提出捐款行为。 |
3.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 | ○ | × | 发行后3个月以内的商品 |
4.申报者(法人为董事)不属于接受破产手续开始的决定而得不到复权者的市町村长的证明书 | ○ | 发行后3个月以内的商品 | |
5.法定代理人的登记事项证明书 | × | △ | 未成年人在营业方面没有与成年人相同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为法人时提出。(发行后3个月以内的商品) |
6.发誓不符合缺格事项的书面材料 | ○ |
法人用(法人用(Excel:13KB)法人用(PDF:45KB) |
|
7.住宅登记事项证明书 | ○ | 提交原件。(发行后3个月以内的商品) | |
8.证明入住者正在招募的文件 | △ | 住宅符合招募入住者的房屋时提交。 | |
9.证明随时提供居住用的文件 | △ | 住宅符合随时为所有者、出租人或转租人居住的房屋时提出。 | |
10.明示了以下事项的住宅图纸
|
○ | 如果必要事项明确记载的话,手写的图纸也可以。 (エ)分别的地板面积的定义,参照指南。 (o)的安全确保措施是否必要,根据国土交通省制作的检查清单进行确认,并与图纸一起提交。 检查清单(Excel:17KB)检查表(PDF:106KB)) |
|
11.证明租赁人及转租人同意转租以供住宅住宿事业为目的的租赁物或转租的书面材料 | △ |
申报者为租赁人或转租人时提交。 |
|
12.证明在住宅没有禁止经营住宅住宿事业的意思的文件 | △ |
分开出售的公寓等(根据建筑物的区分所有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区分所有权为目的的建筑物)的情况下,提出规章。此外,该规约中没有关于经营住宅住宿事业的规定时,将提交以下文件。 |
|
13.与住宅住宿管理者签订管理受托合同时交付的书面复印件 | △ | 委托住宅住宿管理者进行业务时提交。(关于委托必要性,请参照指南及指南) | |
14.消防法令符合通知书的复印件 | ○ | 向管辖住宅所在地的消防署提交申请(向管辖住宅所在地的消防署提交申请(PDF:176KB))。 提交复印件。 |
|
15.记录了附近居民说明内容的文件 | ○ |
提交用于说明事业内容的文件及表示说明范围的地图等。(说明内容请参照指南) |
【注意】申报前,请仔细阅读指南、指南。
- 申报事项变更申报书(第二号样式第二号样式(Excel:55KB)第二号样式(PDF:313KB))
- 停业等申报书(第三号样式第三号样式(Excel:20KB)第三号样式(PDF:73KB))所需的附件,请看申报指南或直接咨询。
提交处
手续费是免费的。
【注意】向大阪市、堺市、吹田市、枚方市、八尾市及寝屋川市提交的文件及提交方法,请向各市町村咨询。
进行申报的物件所在地 | 部门 |
---|---|
以下以外的市町村 | 大阪府健康医疗部 生活卫生室环境卫生课生活卫生小组 (也可以通过邮寄进行申报。) 邮政编码:540-8570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2-12 电话号码:06-6944-9910 |
大阪市 | 大阪市保健所环境卫生监视课 电话号码:06-6647-0692 |
堺市 | 堺市保健所环境药务课 电话号码:072-222-9940 |
吹田市 | 吹田市保健所卫生管理课 电话号码:06-6339-2226 |
枚方市 | 枚方市保健所保健卫生课 电话号码:072-807-7624 |
八尾市 | 八尾市保健所保健卫生课 电话号码:072-994-6643 |
寝屋川市 | 寝屋川市保健所保健卫生课 电话号码:072-829-7721 |
【※注意】不是行政书士的人,作为一种职业接受他人的委托,获得报酬并制作向政府机关提交的文件,违反行政书士法。
关于标识
备案被受理并通知了申报号码后,请打印相应的标识,填写申报号码等必要项目后进行公布。
另外,请用耐风雨的标识制作或加工,并在公众容易识别的位置张贴。
以房东居住型自行办理住宅住宿管理业务的情况 |
虽然房东不在型但自己进行住宅住宿管理业务的情况(住宅住宿管理者除外) |
将住宅住宿管理业务委托给住宅住宿管理者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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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寓标准管理规约
分开出售的公寓等(有住宅的建筑物是2个以上的区分所有者存在的建筑物,有供人居住的占有部分)也可以进行事业。为了防止民宿纠纷于未然,建议管理工会在协商后,在管理规约上写明事业的可否。
详情请参照城市整备部的主页。
其他法令关系
关于城市规划法和建筑基准法等的限制
根据城市计划法涉及的“特别用途地区”、“地区计划”等、建筑基准法相关的“建筑协定”等规则,有项目实施受到限制的区域,请在各市町村确认。
丰中市
丰中市主页:关于地区计划区域内等的民宿布局限制(链接到外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