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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4年度特定计量器(非自动秤、砝码及铅坠)所在地定期检查的实施(公示)
根据计量法(1992年法律第51号)第19条第1项的规定,特定计量器(非自动秤、砝码及铅坠)的定期检查如下。(2024年2月22日公示)
- 特定计量器的种类
非自动秤、砝码及铅坠 - 实施日期
2024年4月1日(星期一)到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大阪府关于休息日的条例(1989年大阪府条例第2号)中规定的府休息日除外) - 实施地点
特定计量器检定检查规则(1993年通商产业省令第70号)根据第39条第1项的规定实施定期检查的地点特定计量器所在的地点 - 实施区域
府的区域(但是,大阪市、堺市、丰中市、高槻市、枚方市、东大阪市、八尾市、岸和田市、吹田市、茨木市、寝屋川市、守口市以及门真市的区域除外) - 进行定期检查的指定定期检查机关的名称
一般社团法人大阪府计量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