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师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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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年4月1日

关于建筑师法

 

 《建筑师法》于1950年制定了建筑物设计及工程监理的技术人员的资格,作为确保该业务的适当运用的法律制度,与规定建筑物的最低基准并限制建筑物的《建筑基准法》一起开始实施。

 这两个法律是为了确保和提高建筑物质量而制定并运用的车辆两轮功能。

 但是,2005年11月明确的结构计算书伪造问题大大降低了国民对这些制度的信赖度,在这样的背景下,2006年6月公布的建筑基准法等的修改,以及2006年12月公布的建筑师法等的修改。

 另外,为了充实建筑物的设计、工程监理业务的合理化以及向建筑主的信息公开,进行了2014年6月公布的建筑师法修改。

 此外,为了确保建筑师人才的持续稳定,为了将参加建筑师考试时的必要条件——实务经验改为登记许可时的必要条件,于2018年12月公布的建筑师法进行了修改。

 

◎在建筑师法的规定中,因为在左边菜单中附上了很多问题,所以建筑师以及从事建筑师事务所业务的各位,请参考。(请点击菜单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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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建筑安全课计划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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