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景观建设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8日

关于大阪府的景观行政

 大阪府以“实现闪耀的世界都市·大阪”为基本目标,推进良好景观形成的措施。

(1)关于景观限制

 大阪府根据“景观法”和“室外广告物法”,实施了面向良好景观形成的限制诱导。

(1)关于基于景观法的规定

Topics 2023年8月1日和泉市成为了景观行政团体

 2023年8月1日以后,在和泉市区域根据景观法等进行申报时的申报提交地点为和泉市。详情请参阅以下内容。

和泉市主页(外部网站)

Topics 2023年6月1日岛本町成为景观行政团体。

 2023年6月1日以后,岛本町域根据景观法等进行申报时的申报提交地点为岛本町。详情请参阅以下内容。

岛本町主页(外部网站)

  大阪府从广域的行政主体的立场出发,就形成大阪骨架的景观制定了“大阪府景观计划”。
  大阪府成为“景观行政团体”的市町村区域(大阪府景观计划区域)的一部分,在进行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物和工作物的建筑行为等时需要申报。
  ◆大阪府景观计划・景观计划区域详情⇒大阪府景观计划  
  ◆需要申报的对象行为・规模     ⇒ 基于景观法等的申报制度

  地图

(图)大阪府成为景观行政团体的区域(景观法)

大阪府成为景观行政团体的市町村大阪府以外成为景观行政团体的市町村

池田市、门真市、守口市、摄津市、柏原市
富田林市、河内长野市、丰能町、能势町、四条辍市、
松原市、大阪狭山市、河南町
千早赤坂村、高石市、泉大津市、忠冈町、贝冢市
熊取町、田尻町、泉南市、阪南市、岬町

大阪市、堺市、东大阪市、高槻市、丰中市、枚方市、八尾市
箕面市、吹田市、岸和田市、茨木市、寝屋川市、交野市、
太子町、泉佐野市、藤井寺市、羽曳野市、大东市、
岛本町和泉市

※市町村成为景观行政团体的区域,该市町村是
实施了针对良好的景观形成的限制诱导。
规定的内容请直接向该市町村咨询。

<相关法令等>
 景观法(外部网站)
 大阪府景观条例
 都市景观展望・大阪(大阪府景观形成基本方针)
 大阪府景观计划

 

(2)基于室外广告物法的限制

  除政令市、核心市以外,在“未制定室外广告物条例的市町村”区域内制定了“室外广告物条例”,对室外广告物进行了限制。在规定的区域内,设置、显示室外广告物时,在遵守各区域的规定基准的同时,2年需要办理一次许可手续。
 ◆大阪府室外广告物的限制在这里        ⇒室外广告物的限制
 ◆室外广告物的设置许可手续窗口在这里⇒手续窗口一览

大阪府室外广告物条例的范围(室外广告物法)

(图)大阪府室外广告物条例的范围(室外广告物法)

 ※在制定“室外广告物条例”的市町村范围内,必须按照市町村的室外广告物条例办理手续。
  (关于规定、手续内容请直接向市町村咨询。)

<相关法令等>
  ・室外广告物法(外部网站)
   大阪府室外广告物条例

 
 

(2)关于景观形成的措施

 行政、府民、经营者等,各种各样的主体一边发挥各自的作用,一边在共同认识的基础上,认识各自的作用,促进着良好的景观形成的搭配。

景点大阪发掘、发布项目

 作为人们对景观感兴趣,能够轻松参与景观建设的场所,正在实施大阪发掘、发布旅游项目。
 ⇒景点大阪发掘·发信项目第2回景点募集(在其他窗口打开)

大阪府景观形成诱导推进协议会

 扎根于地域的良好景观的形成与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最接近居民的基础自治体市町村的作用很重要。大阪府景观形成诱导推进协议会,推进市町村的景观行政团体化,推进超越行政区域的行为规定的景观形成等,进行景观行政的相互理解、合作、调整。
 在本协议会的主页上,介绍府内各地“好眺望”的大阪“好眺望”选择等大阪府内的景观资源,并发送信息。
 大阪景观.com(大阪府景观形成诱导推进协议会HP)(外部网站)(※通过外部链接打开)
 

大阪美丽景观建设推进会议

 为了推进府民间景观城市建设相关的信息交流和信息交换活动,以公共团体、公益社团法人、产业团体、地域活动团体等为成员实施信息交换和研修会等。
 大阪美丽景观建设推进会议主页

大阪都市景观建筑奖

 由大阪府、大阪市、大阪府内的建筑相关团体主办,表彰以景观上优秀的建筑物和建筑物为中心的千奈美。
 到现在为止的推荐应募·到现在为止的获奖作品等请看大阪都市景观建筑奖的主页。
 大阪都市景观建筑奖网站(外部网站)

建筑协定

 以地区为主体,制定自主规则,介绍了提高作为住宅地的环境或者商店街和工业地的便利性等的建筑协定的结构。
 建筑协定的结构
 

(3)大阪府景观审议会

 根据大阪府景观条例,对景观形成的重要事项进行调查审议相关事务。
 大阪府景观审议会

(4)景观整备机构

 景观整备机构是指,从进一步推进民间团体和市民自发的景观保全和整备的观点出发,景观行政团体根据景观法第92条指定具有一定景观保全和整备能力的一般社团法人、一般财团法人或NPO法人,承担良好景观形成的主体定位制度。
 关于景观整备机构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环境课居住环境推进小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