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根据建筑基准法第59条之2第1项的规定,作为缓和容积率限制和高度限制的许可基准,规定了“大阪府综合设计许可使用要领”。
今天,为了通过对抗震性不足的建筑物进行改建,提高抗震性和防灾性,讨论修改该要领,根据个别建筑计划提高市区环境,缓和容积率,讨论修改该要领,关于“大阪府综合设计许可处理要领(修正案)”,根据大阪府公共评论程序实施纲要,募集了府民的意见,但是没有意见。
因此,将修改《大阪府综合设计许可使用要领》,2018年4月开始实施。
2018年2月14日(星期三)14点至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24点
根据大阪府公共评论程序实施纲要,通过互联网(电子申请)、邮寄、传真等任意一种方法,募集了意见。
没有意见。
(1)府主页公布
(2)府政信息中心(大阪府厅本馆5楼)开架
(3)大阪府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确认检查组(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7楼)的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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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审查指导课确认检查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