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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4年6月18日

页面ID:5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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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府劳联的事务交涉4

概要

【议题】
与府劳联的事务交涉4

【时间】

13点00分到13点45分

【地点】

人事局企划厚生课分室

【出席者】

人事局长、教职员室长、企划厚生课长、人事课长、教职员企划课长、教职员人事课长、福利课长以下、府劳联执行委员长、府劳联书记长以下

【论点】

关于来自府劳联的要求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劳资关系、特例减额、SET的考试资格、最高号工资滞留、工作生活平衡)交换意见、说明



 

【结论】
关于包含重点项目(劳资关系、特例减额、SET的考试资格)在内的第22项要求书,决定在下次的团体谈判中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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