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给拥有并管理农业用蓄水池的各位
《关于农业用蓄水池管理及保全的法律》于2019年7月1日实施。
近年来由于暴雨等原因,很多农业用蓄水池受灾严重,因此2019年4月制定了《关于农业用蓄水池的管理及保全的法律》,制定了妥善掌握蓄水池的信息,防止因溃决而造成的灾害。
农业用蓄水池的申报制度
农业用蓄水池的所有者和管理者,需要向大阪府申报有关设施的信息。
- 申报书的格式在这边→农业用蓄水池的申报书(Excel:32KB)(Excel:32KB)农业用蓄水池的申报书(PDF:54KB)
- 变更申报请在这里→农业用蓄水池的变更申报(word:30KB)农业用蓄水池的变更申报(PDF:35KB)
- 废止申报在这里→农业用蓄水池的废止申报(word:30KB)农业用蓄水池的废止申报(PDF:29KB)
- 关于第8条第1项、3项行为限制的许可申请、协商在这里→关于行为限制的许可申请、协议(word:35KB)行为限制的许可申请、协议(PDF:48KB)
- 第9条第1项、3项防灾工程计划的申报关系在这里→特定农业用蓄水池的防灾工程计划申报书(word:32KB)特定农业用蓄水池的防灾工程计划申报书(PDF:49KB)
- 其他样式是这边→特定农业用蓄水池指定的申请书(word:51KB)特定农业用蓄水池指定的申请书(PDF:72KB)
※除此之外,“特定农业用蓄水池的指定申请”、“已实施的防灾工程计划的申报”、“关于设施管理权设定的裁定申请的申请”
“关于裁定申请的异议申请”“关于设施管理权的存续期限延长的裁定申请”
“关于设施管理权延长存续期限的裁定申请的异议申请”。 - 有关法律的小册子在这里→“需要申报的蓄水池是?”(PDF:367KB)
- 是用于农业的所有蓄水池。
- 即使是现在没有被用于农业的设施,过去也被用于农业,现在仍处于可利用状态的情况下,也需要申报。
另外,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所有的(财产区财产等)蓄水池不需要申报。
申报期限是?
- 法律实施日前设置的蓄水池,必须在施行日起6个月内进行申报。
- 法律实施日(2019年7月1日)以后设置或废止农业用蓄水池时,或申报信息有变更时,必须及时进行申报。
需要申报的人是?
- 是农业用蓄水池的所有者。
- 法律实施日前设置的蓄水池(现有农业用蓄水池)是所有者或管理者之一。
申报事项是?
- 蓄水池的名称、所在地、所有者的姓名或名称、地址、法人的情况下,其代表者的姓名
- 管理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法人的情况下,其代表者的姓名等
- 堤高、堤顶长、总蓄水量(由行政方面记载,所以不需要申报者填写。)
- 申报书中除了法人的章程和团体的规章等以外,还需要以下附件。
附件:位置图、平面图、截面图、农业用设施结构图、工程进度表、现状照片、各种设计检讨书等
大阪府指定了防灾上重要的蓄水池。
大阪府将因溃决造成的水灾及其他灾害而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损害的农业用蓄水池指定为“特定农业用蓄水池”。
指定标准是?
- 在距蓄水池不足100米的浸水区域内有房屋、公共设施等。
- 距蓄水池100米到500米的浸水区域内有房屋、公共设施等,蓄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
- 距蓄水池500米以上的浸水区域内有房屋、公共设施等,蓄水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
- 从地形条件、与房屋等的位置关系、维持管理的状况等来看,都道府县及市町村认为是必要的。
被指定为特定农业用蓄水池的话?
- 从决口时影响较大的蓄水池中制作危险地图等,谋求灾害时的顺利避难。
- 堤体的挖掘和竹木的栽植等行为需要许可。
- 进行防灾工程的时候,需要申报防灾工程计划。
- 对于无法进行适当维护管理的所有者不明的蓄水池等,市町村可以进行设施管理。}
(另外,市町村管理所需的费用可以向管理者等征收。)
关联链接
关于农业用蓄水池的管理及保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