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弃物在地下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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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年6月1日

关于指定区域的制度

 资料1:制度概要[PDF文件/210KB]
 资料2:根据法令[PDF文件/224KB]
 资料3:关于最终处理场旧址性状变更的实施指南(环境省页)

关于废弃物在地下的土地的指定

 在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废弃物处理法)中,地下埋着废弃物,覆土等措施十分完善,如果不进行大规模的工程,就不会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将这样的土地作为“指定区域”指定。

指定区域一览(截止到2020年6月1日)

 登载了到现在为止指定的指定区域的信息。
 ・指定区域一览(截止到2020年6月1日)[Word文件/33KB][PDF文件/67KB]另外,记载了土地状况的“指定区域台帐”可以在大阪府循环型社会推进室资源循环课或产业废弃物指导课阅览。 
 (大阪市、堺市、丰中市、吹田市、高槻市、枚方市、八尾市、寝屋川市、东大阪市域除外)

有关指定区域性状变更的申报

 打算在指定区域内变更土地形态的人,必须在该土地的性状变更之日的30天前进行申报。
 为了判断是否符合“不需要事前申报的土地的性状变更”,在基于法律的申报之前,必须在该土地的性状变更之日的60天前提交事前协议书(因为也有不需要申报的行为)。
 关于详细的手续,请先给下面的咨询处打电话。

关于废弃物在地下土地指定的解除手续

 在废弃物处理法中,规定了在指定区域没有指定的事由的情况下,对指定区域的全部或一部分解除指定的制度。
 大阪府制定了规定解除指定区域指定时的手续的《关于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的法律第15条的17第4项的指定区域的指定解除相关的事务处理要领》。

  ・关于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的法律第15条的17第4项规定的解除指定区域的指定所涉及的事务处理要领
    [Word文件/214KB] [PDF文件/211KB]

指定区域台帐阅览地点・咨询处      

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循环型社会推进室
 〒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大阪府厅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1楼

■指定号码从“资”开始的区域
  资源循环课设施整备组
     电话06-6210-9562

■指定号码从“产”开始的区域
  产业废弃物指导课处理业指导小组
     电话06-6210-9571
※大阪市、堺市、丰中市、吹田市、高槻市、枚方市、八尾市、寝屋川市以及东大阪市各市区的指定区域,直接向各自的市负责课咨询
 请咨询。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环境农林水产部循环型社会推进室产业废弃物指导课处理业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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