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认定制度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更新日期:2024年5月9日

1.制度宗旨・目的

 该制度是根据废弃物处理法,都道府县·政令市认定通过了比通常的许可基准更严格的基准的优良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者的制度。

 产业废弃物的排出经营者选择优良的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者,整备容易委托产业废弃物的处理的环境,以推进产业废弃物的适当处理为目的,被认定的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者在许可证上记载了该意思,并获得许可的有效期比通常延长2年的特例。

在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认定制度中获得认定的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者,可以得到以下好处。

・利用许可证等的PR

・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许可有效期延长

・申请时的附件中省略以下文件
   ○章程
   ○纳税证明书
   ○确定申告书
   ○结算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东资本变动表、个别注释表)
   

2.优良认证业者一览表

2024年3月31日现在的优良认定者一览表如下。

<50音顺>
优良认定经营者(50音顺序)[PDF文件/756KB]
优良认定经营者(50音顺序)[Excel文件/63KB]

<许可分类顺序>
优良认定经营者(许可分类顺序)[PDF文件/765KB]
优良认定经营者(许可分类顺序)[Excel文件/64KB]

3.优良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者的认定标准

○认定是根据业者取得的许可分类进行的。

<优良标准>

为了得到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认定制度的认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遵法性

从前的许可的有效期间,或者包含该有效期间的连续5年(仅限于获得许可的期间。)的任意一个长时间内,未受到特定不利处分(许可取消或停止命令等)

・事业透明度

法人的基础信息、取得的工业废弃物处理业的许可证的复印件、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能力和维持管理状况、产业废弃物的处理状况等法令规定的信息,在一定期间内持续在互联网上公布,并以规定的频率进行更新。

・环境关怀的措施

通过环境管理系统取得认证(ISO14001、环保行动21等)

・电子宣言的利用

加入了电子宣言系统,可以利用电子宣言

・财务体质的健全性

 

符合财务体质健全性的以下标准:
・申请前3年各事业年度的自我资本比例在0以上
・申请前3年,各事业年度中任意一个事业年度的自我资本比例在10%以上
或者前事业年度的“营业利润金额+折旧费”超过0
・申请前3年各事业年度的“经常利润金额+折旧费”的平均额超过0             ・法人税、消费税、居民税等社会保险费及劳动保险费不得拖欠 

    

4.关于认定的手续

优良认定的程序如下。

(1)认定的申请【处理业者】

○持续5年以上事业的经营者在申请更新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许可时,
同时可以申请符合优良标准的认定。
※在不等待许可更新期限到来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优良认定。此时请在更新许可的同时进行。

(2)审查・认定【大阪府】

○(1)的申请,进行大阪府是否符合优良标准的审查。

○审查的结果是,申请者符合优良标准的情况下,大阪府会进行认定。

○优良认定所需的文件如下:

申请优良认定所需的文件等

・遵法性

・发誓在申请时持有的许可有效期内没有受到特定不利处分的书面材料  
格式如下:誓约书[Word文件/13KB]

・事业透明度

・公益财团法人产业废弃物处理事业振兴财团颁发的《事业透明度基准符合证明书》
这边没有提交的情况下2点

・在网上公开信息,并且可以知道更新的文件
(有关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认定制度的公布事项等)
 ○第一次申请优良认定的情况下,从手续日算起6个月
 ○已经获得优良认定的情况下,从上次取得许可开始到申请日为止

・以下项目应在网上公开信息。另外,提交能了解公开内容的文件
 □名称(法人包括代表人姓名)
 □地址(法人为事务所・事业所所在地)
 □在法人中设置董事、政令使用者的情况下,其姓名、就任年月日
 □法人设立日期、资本金的金额
 □事业的内容、事业计划的概要
 □业许可证复印件
 ■清运车辆的种类、数量、低公害车的引进情况
 ■最近3年~信息公开日的前一个月为止的工业废弃物的接收量、搬运量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费用的显示方法
 □公司内部组织图、人员配置、职务分管
 □事业单位是否公开、频度

※□每次更改
  ■一年更新一次

・环境关怀的措施

・ISO14001认证证或EMS认证证(环保行动21、KES、环保舞台)

・电子宣言的利用

・对应申请分类行业的电子宣言加入证
・财务体质的健全性

・了解最近3年各事业年度的自我资本比率的文件
・知道最近3年各事业年度的“经常利润金额+折旧费”的文件

・纳税证明书(之三)
・大阪府税及其附带征收金中没有未缴纳的征收金额
※大阪府没有事业所的情况也请提交。

○府内设有事业所的情况
・市町村民税的税证明书(前3年)或者没有未缴纳的意思的证明书
・事业所税的税证明书(前3年)或者没有未缴纳的证明
・固定资产税的税证明书(前3年)或者没有未缴纳的证明
・城市计划税的税证明书(前3年)或者没有未缴纳的证明
・社会保险费的税入账确认书(前两年)或支付收据
・劳动保险费缴纳证明书(前3年)或支付收据

※府内没有事业书的情况下,也请书面申请。
 格式是这里的申请书[Word文件/16KB]

(3)许可证的交付【大阪府】

○向获得认定的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者颁发记载有优良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者(优良认定业者)的许可证。

5.其他

<相关网页>
环境省主页(关于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认定制度)(外部网站)

<咨询处>
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循环型社会推进室产业废弃物指导课处理业指导小组
〒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大阪府厅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1楼
Tel :06-6941-0351分机(3828)
Fax :06-6210-9569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环境农林水产部循环型社会推进室产业废弃物指导课处理业指导小组

这是正文。


福尔 > 环境再利用 > 废弃物·3R(回收·再利用) > 关于优良产业废弃处理业者认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