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害已使用设备的申报及限制

更新日期:2021年4月21日

重要通知

办理有害使用完毕设备申报相关手续向来厅办理

 

〇在产业废弃物指导课,一边防止新型日冕病毒感染,一边在窗口进行受理业务。

  ・ 申报相关的手续是预约制。

  详情请咨询处(Tel:06-6210-9571)。


 〇同时,在申报等方面,请注意以下几点,并给予协助。

  ・ 关于变更申请,请以邮寄为原则。


〇同时,关于窗口的对应,请注意以下几点,并给予协助。

  ・ 窗口人多的时候,请留出座位的间隔等候。

  ・ 为了尽可能在短时间内进行受理事务,请协助顺利的申报。

  ・ 负责人员正在严格执行“戴口罩”“桌上消毒”。(即使是来厅的人,如果有口罩的话,也请配合戴。) 


 

2018年4月1日起,

已使用的电子设备的保管和处理需要申报。

 使用的电子设备在没有进行环境对策的情况下被粉碎,担心有害物质的飞散、流出和火灾的发生等会对生活环境产生影响。

 但是,这些机器作为与杂物混合的金属废料(所谓的杂品废料)的有价物来处理,废弃物的限制也有困难的情况。

 因此,《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修改如下。

1“有害已使用设备”※的保管或处理业的人有义务向都道府县知事等进行申报
 ※使用结束后收集的电子设备(废弃物除外)符合

2有义务遵守有关保管处分的基准

3都道府县等的报告征收及现场检查、改善命令及措施命令的对象追加(违反这些情况时为处罚对象)

1“有害已使用设备”的对象设备 

○家电回收法对象4个品种
 (1空调、2冰箱、冷冻库、3洗衣机、衣服烘干机、4电视)

○小型家电回收法对象28个品种 
 (手机终端、个人电脑、数码相机等)

 有害已使用设备的相应品种[Word文件/98KB]有害已使用设备的相应品种[PDF文件/75KB] 

○回收品不在申报对象内。

○除了家用设备之外,还包括具有同样结构的业务用设备。

○没有价值而属于“废弃物”的情况不在对象内。
 ・处理他人的废弃物时需要废弃物的许可等。

○以下人士为申报对象。
 ・废弃物的许可业者等(在该许可等相关的车间进行保管等时)
 ・车间占地面积在100m2以下的人员
 ・制造商、销售商、维护业者等(附带原本业务一次保管时)

※详细内容请看「4申报的书签」。

2保管处分的标准

○主要保管标准
 ・围栏、告示板的设置
 ・保管高度的限制、将有害使用过的设备和其他物品区别保存等

○主要处分标准 
 ・不影响周边生活环境的措施
 ・回收油、电池、电池、煤气罐等,妥善处理等

3申报事项、文件等

○申报事项
 ・车间所在地、面积、附近示意图、车间配置图等

○申报时间
 ・新产品在业务开始前10天提交
 ・制度开始时的现有业者将于2018年4月1日起6个月内申报

○有害已使用设备的帐簿
 ・制作品种、取货处、取货量、处理方法、交货方、交货量等帐簿,并保管

4申报的书签

申报的书签(整体)[Word文件/4.92MB]

申报的书签(整体)[PDF文件/2.66MB]    

申报的书签(检查清单、样式摘录)[Word文件/189KB]

5咨询处

大阪府       产业废弃物指导课                    06-6210-9571

(以下市内由各市负责,除此之外由大阪府负责。)

大阪市       环境管理课(产业废弃物限制)06-6630-3284

堺市          环境对策科                      072-228-7476

东大阪市    产业废弃物对策课             06-4309-3207

高槻市       资源循环推进课                 072-669-1886

丰中市       事业垃圾指导课           06-6858-2278

枚方市       环境指导课                       050-7102-6014

八尾市       循环型社会推进课            072-924-3772

寝屋川市    环境保全课                             072-824-1021

吹田市环境保护指导课          06-6384-1799

6制度小册子

小册子[Word文件/369KB]小册子[PDF文件/594KB]    

7相关网页

环境省主页(关于2017年修改的废弃物处理法)(外部网站在其他窗口打开)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环境农林水产部循环型社会推进室产业废弃物指导课处理业指导小组

这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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