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页面的开头。
大阪府根据“大阪府建设事业评价实施纲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率性和实施过程的透明度,正在实施建设项目评价。另外,关于一定规模(总事业费10亿日元以上)的事前评价,在提出对应方针(原案)的基础上听取外部专家的意见,尊重其意见,决定府等的对应方针。
大阪府防灾行政无线再整备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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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