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教育基本方针

更新日期:2011年7月25日
和平教育基本方针 
关于人类共同的愿望——和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宪章中写道:“战争是人心的 
因为是在其中诞生的,所以必须在人的心中构筑和平的堡垒。” 
同时,通过教育、科学和文化为世界的和平做出了贡献。 
联合国在宣布2000年为“和平文化国际年”的同时,从2001年到2010年。 
“为世界儿童的和平文化和非暴力的国际10年”。另外,和平之文 
在有关化的宣言文中,所谓和平,并不是单纯的“没有纠纷的状态”,而是相互理解 
以协调精神鼓励对话,解决纠纷的积极、充满活力的参与进程 
写明是重要的。 
我国在日本国宪法中,为了不再发生“战争的惨祸”的决 
在表达意愿的同时,讴歌全世界人民“拥有在和平中生存的权利” 
有。 
在大阪府,1987年(1987年)发表了“大阪和平展望”的同时, 
1988年(1988年),希望废除核武器和世界永久和平的“国际和平都市大阪” 
宣言等,以“和平之都”大阪为目标,推进了各种各样的政策。 
有。在府教育委员会,从现在开始就关于生命的尊严、战争的悲惨、和平的尊严 
的指导下,推进培养能为国际社会做出贡献的资质和态度的教育 
但是,进一步促进和强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倡的和平文化是很重要的。 
为推进和平教育的基本方针如下。 
培养体谅一个人的心和宽容的心,培养在对话和合作中解决纷争的能力 
同时,推进重视所有人生命的教育。 
2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和本国的文化一样,尊重世界多样的文化,国际合作 
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的资质和态度而推进教育。 
3对于所有有生命的人来说,保护无可替代的地球环境的态度和行 
推进培养动力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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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市町村教育室小中学校课教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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