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城市计划决定程序中的居民参加,以保障计划制定阶段居民等意见陈述的机会为目的。
都市计划法第16条第1款及大阪府都市计划听证会规则
知事要制定城市计划方案时,原则上要召开听证会。但是,在进行名称变更等“简易变更”或没有公开陈述的申请时,有时不召开听证会的情况。
知事在申请公述的期限前10日之前,公开以下事项。
与知事要制定的城市计划案有关的城市计划区域的居民等与该城市计划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在听证会上陈述意见。
每人30分钟以内,是知事规定的时间。
在规定的期限之前,必须自备或邮寄,向知事提交公诉申请书。公述申请书的用纸在大阪都市计划局计划推进室计划调整课及相关市町村政府的都市计划担当课发放。另外,也可以从这个网页下载。
另外,在陈述申请中有很多相同宗旨的意见时,知事有时会从希望提出公述的人中选定公诉人。
另外,个人信息由本课严格管理,不用于本业务以外的目的。
请在规定的期限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进行申请。
听证会上关于有公证的意见,在纵览制定的城市计划方案的纵览时,将与大阪府对公述意见的想法一起公开。之后,将向大阪府都市计划审议会报告该城市计划方案。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大阪都市计划局计划推进室计划调整课城市建设调整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