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计划设施等区域内的建筑【城市计划法第53条关系】

更新日期:2021年11月9日

 大阪府关于城市计划设施等区域内的建筑,根据《城市计划设施的区域及市区开发事业的实施区域内关于建筑许可的处理纲要》,对于满足必要条件的建筑,可以在3层建筑之前建造建筑物。

 到现在为止在大阪府进行的都市计划法第53条的许可在各市町村进行,下面所示的町村和区域在大阪府进行许可。

【大阪府获得许可的町村】

(全镇)岛本町、熊取町

(仅市区化调整区域)田尻町、岬町、太子町、河南町、千早赤阪村

详细内容请看下面的“关于城市计划设施等区域内的建筑”。

“关于城市计划设施等区域内的建筑”[PDF文件/2.04MB]

附页格式(纲要第4条关系)[PDF文件/20KB]

关于申请时的手续和咨询,请参照以下链接的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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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都市计划局计划推进室计划调整课都市设施计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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